去年,审计厅在对A市2017年一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过程中,查出B农业开发公司以虚假验收资料套取高标准农田专项资金的违规问题。
奇怪的项目业主
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向A市下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清单及资金落实情况表》进行自查。根据A市上报的结果显示:A市当年统筹整合项目1500多个,涉及财政专项资金7.1亿元,实际已拨付并使用3.8亿元。
审计人员将自查表导入计算机数据库,按“资金文号、整合牵头部门、项目建设业主、拨付金额”等因素进行分析发现:C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第五标段总投资457万元,资金由C镇原4个涉农项目统筹整合而成,“项目建设业主”为某农业开发公司,施工单位为D水利水电有限公司。且审计人员在财政集中支付系统数据中按“资金文号”查询发现,第五标段整合资金已支付给施工单位221万元。而审计组调查了解得知,B农业开发公司属于民营企业,按常理不应为“项目建设业主”,又怎么会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呢?这一奇怪现象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怀疑。
可疑的验收资料
经多次催促,C镇工作人员送来了第五标段的项目资料。根据工程建设施工图发现,该工程分为山上、山间和山脚三个部分,山上部分为拦水坝工程,山间为供水管网和灌溉设施工程(水池泵站和管网),山脚为良种基地工程(挡土墙、排水沟、田间道路)。整个工程涉及面积达千余亩,全部为B农业开发公司租赁经营范围。
审计人员查阅项目建设资料,发现了诸多疑点:
一是三本验收报告雷同。涉及山间供水管网和灌溉设施以及山脚良种基地工程的竣工验收单位属于几个不同的牵头部门,但C镇提供的三本验收报告却出自同一经办单位,且没有验收主管部门的签章,只有C镇项目管理站的公章;三本验收报告文本格式内容雷同,甚至出现错别字的位置也相同。
二是工程验收时间不合常理。山上拦水坝工程,按设计内容要建成一座拦水坝和三座桥及几千米的水渠,项目签订合同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而验收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短短13天的时间,不可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
三是审计组联系相关项目牵头部门了解,均反映没有参与五标段工程项目的检查验收。
伪装的施工现场
审计组要求现场查看工程建设情况,但皆因C镇天气连续下雨、道路泥泞为由而未能成行。及至天气晴朗,审计组终于与项目业主、监理方、施工方一同来到工程建设地点,工程现场状况不禁让审计人员面面相觑、瞠目结舌。
一是山上拦水坝建设工程量与验收申报的工程量有天壤之别。设计规划的拦水坝建设地点只挖了一个大坑,现场没有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连简易工棚也没有,坑边堆放着新鲜泥土,疑为挖掘机临时挖掘所致,根本没有建成拦水坝,显然是伪装的建设现场。
二是在山间水池泵站和管网工程现场,设计的泵站还没有开工,审计人员只看到3口破旧的蓄水池。当审计组询问随行监理人员,上年12月建成的水池边缘怎么会长满杂草时,监理人员只得承认,这些水池是B农业开发公司几年前修建的,不是去年新建的水池。
三是良种基地工程现场只发现一些残败的挡土墙和陈旧排水沟,路边随处可见“国土整治”样式的标示牌,与规划设计大相径庭,显然不是2016年11至12月间新建的。
四是审计人员现场要求查看施工记录和监理日志,现场施工方负责人,监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均神情尴尬,什么也拿不出来。
因而,审计人员判断:五标段的项目均为以前年度实施的国土整治项目,五标段施工方根本没有开展此项工程建设。
联合造假的秘密
现场调查结束后,审计组与C镇负责人、D水利水电有限公司负责人(施工方)、B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项目业主)分别进行了谈话。面对各种证据,他们承认了联合编造虚假验收报告套取财政资金的事实。
原来,为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C镇以B农业开发公司的名义,向上级争取了4个财政支农项目,总投资达460万元,但因各种原因没有实施,多年来资金一直没有使用。B农业开发公司为了收回自己的投资,采取措施将自己租赁经营的土地纳入了A市高标准农田统筹整合项目,独立设计为第五标段,并按财政投资额进行了招标。一切准备就绪后,B农业开发公司便与C镇、中标方、监理方联合编造虚假验收报告、工程施工进度监理报告等资料,向市财政局申报工程拨款221万元。
工程没有实施,以虚假资料申报领取专项资金,属于典型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审计组将此情况报告给A市政府,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进行了调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理,追回资金221万元,将项目资金调整用于其他农业开发项目。(覃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