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决策部署,近日,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就省本级新一轮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工作任务安排及保障措施作出部署。
坚持全面覆盖。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经济责任审计“全领域、全对象、全过程”覆盖的要求,将省辖市党委、政府及开发区主要领导干部,省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省辖市公检法机关、市委党校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校长等主要领导干部,省属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省属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主要领导人员4个类别,全部纳入审计对象范围。
统筹分类实施。根据审计对象类别,采取省审计厅直接审计、授权审计等多种组织实施方式相结合。在年度计划安排时,横向上均衡安排各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纵向上确保各年度的总体审计工作量大体均衡,实行板块轮动,协调有序推进各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
聚合审计资源。健全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整合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各类审计资源。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其它审计计划的统筹,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社保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专业审计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成果共享,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
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审计对象类型优化审计内容,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广泛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归集数据、分析数据、查找疑点、综合提炼,大幅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案件会商、情况沟通、资料查询、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审计工作效能。
深化结果运用。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和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党委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高度关注影响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促进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和制度,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经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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