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在对市直某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系统查询,发现了该单位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130万元的问题线索。
十笔转账现疑点
审计伊始,该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后未按时报送会计资料,并一再申请推迟经济责任审计。针对这种情况,审计组决定先从该单位近4年财政拨款和财政直接支付数据查询入手,摸清该单位财政收支情况。
很快,审计人员就发现该单位在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之间,有10笔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合计14.04万元转到了一个叫王某的个人账户。通过查阅原始凭证,发现财政直接支付所附的发票来源杂乱,有市某商贸公司、某酒店、某个体工商户、某旅行社、某超市等,发票内容涉及餐饮费、烟酒、外出旅行等。王某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将钱转给她?这么多不相关的发票,背后隐藏着什么呢?审计组决定找王某调查。
顺藤摸瓜求突破
经调查了解,审计组得知,王某系该市某服务中心专管员,日常办公地点在被审计单位。审计组请来王某了解情况。根据她个人陈述,2011年该单位会计陈某以给她发工资为由,要求她办一张银行卡,但陈某一直保管此卡到2015年4月,之后才还给她。转到她银行卡里的14.04万元,她本人并不知情。在审计组要求下,王某提供了该银行卡近3年的收支记录,并将办卡、陈某持卡及还卡情况做了书面说明。
在王某的书面证明、王某银行卡流水明细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面前,陈某承认,个人的确虚列支出转出资金14.04万元,存放账外。审计人员继续追问账外存放资金用到何处时,陈某支支吾吾,神情很不自然。
审计人员顺藤摸瓜,又发现了一笔可疑支付款。财政直接支付购书款9万元,发票收款单位为某书店,但是该款没有付给该书店,而是直接转到某服务站李某个人账户。调查发现,这也是该单位会计陈某借用他人银行卡套取的资金。审计人员追问9万元的下落,陈某拒不答复。
拨出萝卜带出泥
审计人员将查出的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情况报告给局领导后,局领导立刻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领导。在市领导的亲自过问和督促下,审计机关与市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办案,情况很快水落石出。
最终发现,该单位有两个小金库,分别由该单位会计和出纳保管,小金库金额达130万元。其中出纳潘某保管的小金库,2011年至2013年账外捐赠收入79.2万元,账外支出55.47万元,收支相抵资金结余23.73万元;会计陈某保管的小金库,2010年至2013年账外收入35.22万元(其中包括陈某个人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14.04万元),2010年至2015年6月账外支出31.63万元。
审计人员进一步调查还发现,该单位套取财政资金15.58万元,其中包括陈某通过虚开发票等形式套取购书款9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费等,潘某以其他方式套取资金6.58万元。目前该案仍在查办过程中。
启示
财政部门应对各单位拨付专项资金用途加强监督。本案例中,财政直接支付反映拨付专项资金给供货商,而资金却转到了个人账户,暴露了财政部门在审核资金拨付中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由此让个别人转移、挪用、贪污公款有了可乘之机。财政部门必须完善内部管理制约机制,严格资金拨付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负责人要增强法纪意识,严格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对于应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滞留、挪用和坐支,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为贪污公款提供了方便,当警钟长鸣。(潘晶晶)